【名】
- 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是“午”字,即“杵”。下面是“缶”的本體。“杵”是棒子,可用來制坯。“缶”又是秦樂器,“杵”可以敲擊成曲。本義:瓦器,圓腹小口,用以盛酒漿等)
 - 盛酒漿的瓦器。大腹小口,有蓋。也有銅制的〖earthenjarwithbigbellyandsmallmouth〗
 - 缶,瓦器所以盛酒漿,秦人鼓之以節歌。象形。——《說文》
 - 盎謂之缶。——《爾雅》
 - 貳用缶。——《易·坎》
 - 以二缶鐘惑。——《莊子·天地》。按,鐘聚也。
 - 有孚盈缶。——《易·比》。鄭注:“汲器。”
 - 坎其擊缶。——《詩·陳風·宛丘》
 - 擊甕叩缶。——《史記·李斯傳》
 - 五獻之尊,門外缶,門內壺。——《禮記·禮器》
 - 汲水的瓦器〖earthwareforsuckingwater〗
 - 具綆缶,備水器。——《左傳·襄公九年》
 - 〖考古〗∶一種陶瓷樂器〖fou,aclaymusicalinstrument〗
 - 不鼓缶而歌。——《易·離》
 
【量】
- 一種古容量單位,等于十六斗。一說三十二斗〖fou〗
 - 藪二有半謂之缶,缶二謂之鐘。——《小爾雅》
 - 又如:缶米(一缶的米。即十六斗米)